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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06 13:55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admin
宽城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校外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为更好的推进我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教职成司函[2010]145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程序
(一)成立学生校外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二)确定实习专业和班级。
(三)确定校外实习单位。
(四)选派实习指导教师。
(五)实习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定期汇报实习情况。
(六)实习结束,实习总结汇报。
三、实习期限
    三年制学生实习期限原则上从第五学期开始至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根据专业需要,有些专业,也可自行安排实习时间,但总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措施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工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外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外实习管理办公室,由主管领导担任主任,进行统一部署,具体落实。
2.校外实习管理办公室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和安排,明确责任到人,负责校企所签协议的落实与实施。
3.实习期间委派专人管理,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实习成绩或成果,切实提高实习的质量。
4.学校建立学生实习巡回检查制度,由常驻企业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生产实习工作。
(二)实习单位的确定和实习协议的签署
1.本着“先考察,再确定”的原则选择实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顶岗实习规定规避风险。不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单位顶岗实习;不安排非专业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
   2.对单纯以使用廉价劳动力为目的,忽视学生技能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不为其提供实习学生。
   3.签订实习协议后方可进行实习。实习协议包括如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册学号;(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意外伤害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
学校对实习学生管理职责
1.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宜涉足的场所,劳动强度过高和有危险性的岗位实习。
4.敦促实习单位履行实习协议,协调好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
5.对违反实习规定和实习协议条款的学生,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对实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家长应履行的职责
1.学生家长,应严格遵守与校方签订《学生实习协议书》,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2.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安排学生实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家长要与所属专业部提出申请,家长、学生、学校签字同意后方可。
3.家长应配合学校实习工作安排,如遇问题,可通过正当途径,逐级沟通解决,确保学生、学校、企业各方利益。
、实习流程
整个实习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一律由学校统一联系实习单位,选派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
2.由各专业部制定实习方案和实习安全预案,报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学校综治办备案。
    3.参加实习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操行等级和学业成绩评定决定。向每一同学发放实习摸底调查表,收集统计调查表,全面掌握实习学生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教师合力确定好各专业各班的实习单位,进行统一入职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职责。
第二阶段:实习阶段。根据不同专业实习期6-12月不等,其中在实习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学生到各指定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应常驻实习单位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做好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定。
第三阶段:实习总结阶段。为了巩固实习成果,实习结束后,每位学生要求总结实习过程的所得所想,撰写好实习报告,并以班为单位进行实习心得或经验交流,请相关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出席。经过交流和实习总结,各班(各专业)评选出5篇左右的优秀实习报告,上交的实习报告汇编成册,并给予表彰。相关的实习档案材料,由相应的专业部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和职责
(一)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
每个实习点上至少要安排一名专职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学生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思想、业务、生活方面的指导工作,配合实习单位加强对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和管理,努力培养实习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提高职业道德,帮助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
(1)实习指导教师要服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安排,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擅离岗位,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2)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后按照企业的要求,做好学生的寝食安排和管理。
(3)登记学生新换的手机号码以及家长电话号码,并将记录反馈回学校。
(4)学生上班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到各个岗位查看学生到岗情况,了解学生工作情况等,配合企业单位做好生产相关工作。
(5)做好平时及周末外出学生的请假跟踪工作。
(6)定期将学生动态反馈到学校实习管理办公室,学校将协助处理相关问题,如遇急、特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7)对于在实习中自动辞职或被开除的学生,首先与学生核实,再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取得家长同意后,由家长承担学生返回期间的安全责任,最后与企业办理好各种交接手续,由学生家长亲自带回。
(8)注意学生平时的饮食卫生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9)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安全教育等。
(10)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学习、工作、生活座谈会。解决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1)做好学生在工作及生活中的思想工作,避免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
(12)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一起,按时填写学生实习日志,完成实习生成绩评定工作。
2、校企协调
(1)实习指导教师负责监督、落实校企双方所签协议之责、权、利各项内容工作。
(2)代表学校加强与企业各部门、层面的沟通(如人力资源部、班组长等)与联系,协调解决好我校实习学生在企业期间的困难和要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维护和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使我校实习和今后的就业工作更加顺利和有保障。
学生实习的方式
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应参加实习单位的日常工作,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及今后工作的需要,选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从专业的角度加以分析、论证和提出建议。
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学生的成绩评定,学生实习结束后,学生认真填写《宽城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在本人总结基础上,再由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鉴定和评价,评价等级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五级,最后由校实习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学生实习鉴定必须有实习单位和学校签章后方可有效,并装入学生档案。实习优秀率原则上不应超过实习生总数四分之一。
毕业实习每个等级评分基本标准如下:
1.优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突出,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优秀;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实际业务应变能力,实习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优秀;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2.良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良好;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实际业务应变能力,实习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良好;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3.中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一般,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较好;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实习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较好;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较为准确。
4.及格
毕业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一般,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一般;基本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实习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一般;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逻辑较为清晰。
5.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未参加毕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一半以上者;
(2)未按规定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系他人代做或抄袭他人者;
(3)无加盖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或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极差者。
、学生校外实习守则
    1.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的校纪校规。严格按学校实习管理制度和实习单位工作制度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有事应主动向单位和学校的指导教师报告。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3.严格执行校外实习规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写出实习总结。
4.实习学生应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具备吃苦耐劳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以礼待人,谦虚好学,谨慎从事。正确处理好与单位员工的关系,团结同事,尊敬领导。
5.实习生要自治、自立,又要发扬互助互学、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使实习组成为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
6.严格遵守实习作息时间,不允许私自组织其他活动。非工作原因,不能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外出活动,有事需及时向实习单位请假获得批准,并及时汇报实习指导教师。请假1-2天,由实习单位批准,并告知实习指导教师,3天以上由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共同批准,并告知学校实习管理办公室。
7.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岗、辞掉工作,由此给学校及实习单位带来严重后果及损失的,立刻停止实习,回校接受处分,视问题轻重延长或缓发毕业证。如因实习单位工作调整等情况,提出退回实习生,学生要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由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学校,由学校出面解决。
8.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应发生有损社会公德的事情。
9.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生产秩序,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10.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对生产实习中有关安全问题的复杂性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1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切实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2.维护社会安定和实习秩序:不得进入不安全、不健康、不文明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通宵上网、酗酒;不得参与赌博、购买非法彩票、传销、非法组织、偷盗、打架斗殴、吸毒、观看或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纪违法活动。
13.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纪律,注意宿舍安全(如燃气。用水、用电等),保管好个人财务,不得擅自外宿,不得在住所留宿他人,不得夜不归宿,晚9点必须返回宿舍,如有假借实习为名违反宿舍纪律与实习指导教师发生冲突,将立刻停止该生实习,与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关系,由学生家长带回自谋出路。
14.凡参加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不与评定实习成绩。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宽城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宽城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外顶岗实习工作流程》
   《宽城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外实习安全隐患上报预处理程序》
   《宽城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样表